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科旅之家与多功能馆空中连廊、地下连廊及停车场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2024-07-19 15:23

深圳市光明科学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欧zhongou(中国)开展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科旅之家与多功能馆空中连廊、地下连廊及停车场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1)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科旅之家与多功能馆空中连廊、地下连廊及停车场用地项目地块位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楼村水库北侧。原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科旅之家与多功能馆项目规划面积35777.16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已于20232月完成土壤初步调查移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后期由于规划调整,拟在新湖街道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荔湖东路上方建设空中连廊,下方建设地下连廊及停车场,用于连接原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科旅之家与多功能馆项目南北两个地块。

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科旅之家与多功能馆空中连廊、地下连廊及停车场用地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2034.3m2,现状为农用地,拟规划为科研用地,涉及土地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项目调查范围占地面积共计2034.3m2

2)项目调查范围地块及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空地,历史主要为荔枝林,不存在潜在污染源。项目调查范围历史无工业生产企业入驻,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未设储罐或地下有毒有害物料输送管线等设施,也不存在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及污泥处理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调查范围地块内涉及的农用地不属于C类用地。因此,项目调查范围地块历史及现状均无潜在污染源。

3)根据污染源识别分析结论,项目调查范围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均无潜在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本次调查范围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的布点采样分析调查。

4)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调查范围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